释义 |
法律分析:相互保重疾险属于相互保险,加入相互保是其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相互保险是指以共同风险为前提,由成员共同参与组织、共同承担风险和共同受益的互助保险。 2.《相互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相互保险组织应当要求成员在加入组织时,按照组织规定缴纳相应的相互保证金或者相互保险费,作为相互保险基金。 3.《相互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相互保险组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组织章程规定,对成员的相互保险费、相互保证金、赔款和其他费用进行管理和使用。 因此,购买相互保重疾险时,需要先加入相互保,缴纳相应的相互保证金或相互保险费,作为相互保险基金,方可享受保险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