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之间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设立与公司设立的区别: 1、概念不同;前面已经提到了公司设立的概念。公司成立是指公司本质上依照公司法组织设立,完成设立登记申请程序,经登记机关审核发给许可证,取得法人资格的状态; 2、性质不同;公司的设立是组织公司发起人的设立行为,包括法律行为和非法律行为;有民事法律行为和被动行政法律行为。公司的成立不是一种行为,而是指公司取得法人资格的状态,是公司合法身份的表现形式; 3、效果不同。公司成立后,可以取得公司法人人格和公司名称的排他使用权,而公司没有上述人格和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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