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达到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园地除按种植作物的种类分为果园、茶园、桑园、花椒园及其它园地外,还可将由水田改为种植多年生作物且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分为可调整果园、可调整茶园、可调整桑园、可调整花椒园及可调整其它园。园地还考虑按坡度分为25及以下、25以上两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