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院开庭可以网上开庭。网上开庭的条件是有管辖权的法院具备网上开庭的条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具备网上开庭条件的法院,收到网上开庭申请后应当及时通知诉讼参与人变更开庭方式或传票告知确定的开庭时间及方式,并明确网上开庭相关事项。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互联网法院采取在线视频方式开庭。存在确需当庭查明身份、核对原件、查验实物等特殊情形的,互联网法院可以决定在线下开庭,但其他诉讼环节仍应当在线完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互联网法院可以视情决定采取下列方式简化庭审程序: (一)开庭前已经在线完成当事人身份核实、权利义务告知、庭审纪律宣示的,开庭时可以不再重复进行; (二)当事人已经在线完成证据交换的,对于无争议的证据,法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不再举证、质证; (三)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可以将当事人陈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合并进行。对于简单民事案件,庭审可以直接围绕诉讼请求或者案件要素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