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认购书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般说来,商品房认购书通常具有以下主要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商品房认购书一般只有两方合同当事人,即开发商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商都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房地产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 (二)标的 房屋系不动产,为以后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至于发生基本意见及分歧,所以对预订房屋的相关情况通常会在商品房认购书中明确约定。而对房屋相关情况进行约定时,一般会约定它的以下相关情况: 1、坐落位置,对房屋的坐落位置的约定应是具体而详细的,它不仅要说清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如位于南京路信华小区,还要说清楚房屋在整个小区整栋楼中坐落的具体位置,如信华小区A栋8层801室。说清楚了坐落位置就将预订房屋特定化了,不允许任一方更改,这样可以避免开发商将来在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或交付房屋时以次充好,因为商品房随着其坐落位置的不同价格也是不相同的。 2、面积。商品房的面积问题长期以来都是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焦点问题之一,容易引发纠纷。就商品房认购书中有关预订房屋面积的约定而言,一般应使其明确约定两点,一是预订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二是预订房屋使用面积的计价方式,(选定最适合自己的一种。详见本书第五章)二者都十分很重要,缺一不可。 3、价款。对商品房的价款在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可以避免合同双方当事人将来的纠纷,但过早的约定价款也会使缺乏购房经验的人过早地陷入了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 4、户型。在购房者开发商订立商品房认购书时,购房者基本上都已看过开发商提供的宣传广告或看过售房部的微缩效果模型了,然而,将其确定在商品房认购书乃至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却是不多,实际上,这不利于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履行期限 商品房认购书的标的是合同双方就特定的房屋在特定的时间进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行为。无论是特定的房屋还是特定的时间,这个特定都是由双方约定加以确定的。因此,约定特定的合同履行期限非常有必要。 (四)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与其他责任一样都是因不履行应尽义务而承担的不利后果。当然,违约责任是以有效合同为前提的,如果合同未生效,未成立或成立后无效,不得适用违约责任条款解决双方纠纷。从根本上看,适用违约责任条款实际上是对违约的补救,只不过这种补救是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的。 (五)定金 在商品房认购书中,它有时作为债的担保形式的条款存在,有时作为违约责任的条款存在,或同时作为两种形式存在。由于定金条款是商品房认购书中最容易引起纠纷和法律上最有争议的条款,所以笔者在本书后面有关如何定立商品房认购书的部分详细阐述和介绍该条款。 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认购书有哪些内容的解答了,消费者在购买房屋之前,一定要做足攻略,千万不要随意签订合同书,否则一旦决定不购买,将要承担法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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