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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宜春市演出经纪机构设立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一、宜春市演出经纪机构设立条件是什么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的实施条件为:
    1、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宜春市演出经纪机构设立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宜春市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办理材料
    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
    公司与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宜春市演出经纪机构设立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宜春市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的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
    0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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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