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救助申请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医疗救助申请条件: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特困供养人员; 3、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 4、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因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负担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边缘家庭标准的患者本人; 5、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医疗救助的对象包括: 1、无劳动能力且既无法定扶养人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即三无人员; 2、因自然灾害导致伤病的农村灾民; 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有困难的 城市贫民; 4、享受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伤病无业人员,60周岁以上的伤病无业老人和16周岁以下的伤病未成年人; 5、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及孤老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 6、其他经各种救助仍有困难自负医疗费用的特困人员。 一、五保户住院和贫困户的区别 扶贫贫困户和低保户在医院看病没有区别。 扶贫贫困户认定条件: 1、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2、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5、未成年的孤儿; 6、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 低保户认定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贫困户大病救助对象 贫困户大病救助:提高我国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50%,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贫困人口中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等9种大病(简称9种大病)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和非低保对象,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医疗救助分别按照70%、50%的比例救助。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整合扶贫专项等资金,给予50%以上的补贴,特困人口全额补贴,参保达到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的保费,当地政府给予不超过90%的保费补贴。对罹患9种大病农村贫困人口实际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50%的减免。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赔付等综合补偿及定点医院减免后,剩余合规自付医药费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减轻或免除个人负担。省级财政将适当安排奖补资金,推动市县政府落实健康扶贫救治救助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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