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周口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什么时间办 冬令时(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8:30—12:00,13:30—17:30,夏令时(6月1日至8月31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周口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文号:2018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六十号 第四十六条:……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 2、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文号:2013年2月19日卫生部令第91号 第十六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 三、周口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并报送有关证明材料; 2、受理: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办公室进行受理; 3、审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4、送达: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文批准并颁发资格证书 四、周口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条件 1.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2.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职业病诊断医师业务知识能力考核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