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租地,就找土地的管理者谈。 2、土地的所有权主要分为国有、集体两类。 3、然而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中,也分为很多种情况。不管什么情况,每一块土地,都会有它的主人,主人无论是单位或是个人,总会有一个负责人。找到负责人,事情就好办了。如果可能租赁,谈好条件,做好合同,有必要时到公正部门公正。 4、可能各省的规定有所不同。不是租用土地就非得到土地管理部门去登记,但要是涉及到改变经营用途时,土地部门可能会介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