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租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吗 |
释义 | 农村集体土地在承包期内可以转租,但不可以改变土地使用方式,一般要经过村委会同意。且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一、村委会有权将我的承包地使用权转让出去吗 村委会没有经将承包人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人。在承包期内,只有承包人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人。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十五条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农村土地征用赔偿款归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 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第三十五条规定: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 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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