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阴阳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
释义 | 阴阳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解决。一般来说,阴阳合同中,“阳合同”因为意思表示虚假而属于无效合同,“阴合同”的效力还要根据有关法律认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一、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吗 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法律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一般规定,即发生纠纷后,要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么起诉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从这里可以看出,明确合同履行地比明确合同签订地更具有法律意义)。 所以,一般而言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此规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 (一)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当然不行); (二)双方所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三)双方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明确合同签订地才具有法律意义,否则对于合同的履行以及可能发生的诉讼,其实际意义相当微小。 二、合同纠纷是否可以使用撤销权 因以下情形产生的合同纠纷,当事人一方可以使用撤销权: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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