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呢 |
释义 |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一、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怎么确定 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按照以下情形予以确定:第一种情形,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第二种情形,开工通知发出后,如果工程尚不具备开工条件,则以开工条件具备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但若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开工通知发出后又无法实际开工的,则仍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准;第三种情形,开工通知发出前,如果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开工日期;第四种情形,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没有发出开工通知,现有证据也无法证明何时实际开工,则需综合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等载明的时间和案件其他事实,认定开工日期。 二、商标专用权的期限是多久 商标专用权的期限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延期。每次续展登记的有效期为十年,自上一届商标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公告续展注册的商标。 三、建筑工程施工手续办理流程是如何的 建筑工程施工手续的办理流程是: 1、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提交相关报建资料; 3、计收应缴费用,财务开具缴款书到银行缴款; 4、到质监站、安监站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5、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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