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二胎吗 |
释义 | 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条例即可生育第二个子女。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各项优待和奖励后生育或者收养第二个子女的,收回证件,并从生育或者收养第二个子女之月起停止享受全部优待和奖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十二条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各项优待和奖励后生育或者收养第二个子女的,收回证件,并从生育或者收养第二个子女之月起停止享受全部优待和奖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海南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下列情形夫妻可以再申请生育一个子女, 1、在婚前一方已经生育有一个子女,另外一方未生育的,在婚后可共同生育一个子女。 2、在婚前一方已经生育有两个子女,另外一方没有生育,在婚后可共同再生育一个子女的。 3、夫妻已经生育了有两个子女中有残疾的,或者说是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的,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且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4、就是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如果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外一方为其它省自治区户籍的,则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这个有利的进行一个试用。在婚后如果子女死亡或者只有一个子女的可自主安排生育,那么这个是我们国家关于就是在婚后的一个二胎生育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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