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税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利润分配: 1. 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 2. 缴纳所得税。即公司应依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 4. 提取法定公积金。 5. 提取任意公积金。 6. 向股东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由于利润分配涉及各方的利益,一方多得利益必将减少其他方的利益,所以利润分配对公司而言是很棘手的决策。对此,利润分配时应该遵循一个原则,即对策选择。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作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