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需要表明真实意思,要做到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且不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合同应当约定地点、面积、期限、价格、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办法,做到买卖双方同意签订并无异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