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有什么内容? |
释义 | 房屋转让买卖合同内容一般应当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还应当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一、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采购双方的身份信息; 2、采购商品的名称、数量和价格; 3、货物的交付和验收方式及相应的保修内容; 4、违约条款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中使用的文字和效力。 二、认购书与购房合同区别 认购书和购房合同区别如下:1、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购房合同为实践合同;2、一般认购书内容没有购房合同那么详尽。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合同怎么才有法律效力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订立合同才能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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