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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处理结果吗
释义
    法律分析:违法情节轻微,危害显著轻微的,可不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二、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其实就是说不会被处罚了,当然如果觉得与行政机关单位的纷并没有彻底的解决掉,也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对于不予行政处罚到底是什么性质,给予了行政处罚之后如何处理等,建议及时寻求华律网律师的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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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5:2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