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业委员会和农业局的区别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职能不同 从职能上看,农委负责传达贯彻党中央的涉农精神,负责统筹政府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农业系统的党建和业务工作,对几家农业领域的政府单位干部任免提出意见。而农业厅主要负责农业领域的具体行政管理工作,比如行政审批、行政执法。 2、机构隶属不同 从机构隶属上看,农村委员会属于党的工作部门;农业局属于政府的组成部门。农村委员会的一把手由党委任命,农业局局长由党委确定人选,经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任命,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3、管理范围不同 农委是一级政府负责农村工作综合协调的直属机构,归口管理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农科、供销、粮食以及乡镇企业、农机等部门。它侧重于为同级政府首长提供农村工作方面的参谋作用,实际管理权力比较虚。 农业厅(局)也是一级政府的组成部门,负责农业生产。它的管理范围小于农委,实际的管理权力比较具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七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过程中,不得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涉农民自主安排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得强迫农民购买指定的生产资料或者按指定的渠道销售农产品。 第七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为发展生产或者兴办公益事业,需要向其成员(村民)筹资筹劳的,应当经成员(村民)会议或者成员(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后,方可进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筹资筹劳的,不得超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上限控制标准,禁止强行以资代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对涉及农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向农民公开,并定期公布财务账目,接受农民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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