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开除公职后是没有 退休金 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除公职后,其社会 养老保险 账户自动被冻结作废,恢复公职后才可继续以前的 养老金 账户。如果是到其他类型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则要自行重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律规定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后可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 有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公职人员,在监察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 退休 的,不再给予处分;监察机关可以对其 立案 调查,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的职务 工资 加级别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 岗位工资 加 薪级工资 ;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岗位工资加技术等级工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 警告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