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申请离职的一般三十日后可以走。正式员工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一到,员工就可以离职走人,不需要获得用人单位批准。试用期的员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