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自制法规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有权制定法律的是国家立法机关,而立法机关在各个国家则不同。在中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是立法机关有权制定一切法律。此外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各省级人大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有权制定本部门的规章。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区域自治的立法机关,经济特区所在的省市立法机关也可制定相关法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