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访件的五种处理方式 |
释义 | 信访部门对信访事项的办理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1、转送:指信访机构对于决定受理的信访事项根据职责权限和级别管辖,将信访事项转到有权对信访事项实体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 2、交办:指信访机构对于转送的信访事项中有比较重要的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要求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并提交办结报告。 3、报请:指信访机构认为情况重大、紧急的信访事项,应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4、通报报告:指上一级信访机构定期向下一级信访机构通报、转送情况,下一级信访机构向上一级信访机构报告、转送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5、督办:指信访机构为了使信访事项得到依法、及时、妥善的处理,依照法定职责对同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行政机关处理信访事项、执行信访决定的情况予以督促检查的行为。 综上所述,信访在日常生活中很普遍,已经成为了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主要手段。按照相关规定,信访举报方式有书面举报、电话举报、到信访办举报及网络举报等。现在很多信访机构都开通了网站,便于群众办事。作为举报人,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履行义务,要对举报的内容负责。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第五条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委应当定期听取、审议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加强对纪委监委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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