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审计主要审计以下方面: 1、决算资料的完整性; 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说明书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各项建设投资支出的真实性以及合规性; 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5、概算执行的情况审计; 6、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结余资金和基建收入; 8、尾工工程。 进行工程审计主要审计工程立项及执行情况、项目投资的建设成本、工程“五制”执行情况、交付使用资产审计等这些方面。建筑工程审计报告一般是由审计单位与业主按照比例支付的,不同项目有不同的系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