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理赔需要满足保险合同的约定,因此被拒绝的理由必须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视力丧失和既往病史作为理赔拒绝的原因,需要根据具体合同条款来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应当明确告知被保险人有关保险事项的情况,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被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2.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3. 《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在承保保险业务时,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勤勉、专业的原则,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承担社会责任。 综上所述,被拒绝理赔的原因必须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且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勤勉、专业的原则,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承担社会责任。因此,如果保险公司对于视力丧失和既往病史等原因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和保险法规定进行维权。如果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