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双方各有权利和义务。保险人有权根据投保人提供的信息决定是否承保,而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果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人可以拒绝承保或解除保险合同。 然而,如果投保人未告知的疾病在保险生效前已经得到了治疗或证明,投保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承保。但如果未得到治疗或证明,保险人可以依据合同条款拒绝承保或解除保险合同。此外,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信息,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并没收已收取的保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五条 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保险人收到投保人提供的资料后,发现没有告知的情况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向投保人提出询问;投保人对询问应当如实回答。对投保人如实告知的,保险人不得拒绝承保。 第十七条 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情况,以至于保险人不能确定保险标的的真实状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综上所述,投保人在申请重疾险时应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未告知某一疾病但相关证明已经得到,则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理。如果保险合同已生效且投保人已支付保费,保险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则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并没收已收取的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