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有哪些,如何分割?
释义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离婚财产原则上双方协议分割。
    (二)协议不成,可以就离婚财产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遵循以下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三)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实践中夫妻离婚时往往牵扯到各种复杂的财产问题,当事人分不清哪些财产是个人所有,哪些是共同所有,有时受对方蒙蔽,将无需分割给对方的财产也拱手送人。鉴于离婚后能争得的财产对于个人生活存在较大影响,因而出现类似纠纷,你可以直接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处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0:5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