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1、出卖人的义务。交付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瑕疵担保义务;2、买受人的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义务,按期检验标的物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二十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