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少数地方已推行什么清单制度 |
释义 | 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下简称“三项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重要内容。目前,省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已公布,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正在试点部门编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也在部分地区试行。总的来看,推行“三项清单”制度取得重要进展,但对”三项清单”制度的思想认识、理论准备和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正确认识推行“三项清单”的意义和作用,研究解决制度推行中的问题,完善“三项清单”制度的实施机制。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控制 1.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造价控制的重点是:充分了解分项工程内容、了解工程价格的市场行情和各种应缴税费的情况。作为业主可以聘请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工程中介机构调查,提供有关分项工程单价报告,为工程招投标作好充分准备。 2.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阶段。在这一阶段里,应认真编制和分析工程项日招标文件: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等等,其中有不少条款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控制工程各阶段造价的主要依据,应仔细斟酌,做到准确、详细和周全,而且条款之间、文件之间应互相衔接,避免出现相互矛盾。 招标文件是造价控制的关键。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一个成功的招标文件,有利于体现业主的意愿,有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监控;一个不完善的招标文件,会给日后的施工管理与造价控制带来麻烦,造成纠纷,引起索赔,进而使工程造价失控,违背招投标的初衷,失去招标投标的意义。例如有关设计变更增减工程如何结算的问题,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提到,或者说得比较含糊,在施工合同中也没有明确约定,就会引起竣工结算时的分歧和争议,甚至成为投标单位追加工程款的突破口。 工程量清单是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在现行招标投标制度下,多数业主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与完整,应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日,以防止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 在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克服只看总造价不看分项单价的思想,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分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投标单位通常在保持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变化较大的项目单价增大,这样在竣工结算时,可以成功地达到追加工程款的目的。另外也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相应工程数量的弊病,工程数量大的单价要重点研究,并应充分利用第一阶段收集到的工程价格数据,对其进行对比分析,区分哪些报价过高,哪些报价过低,必要时可运用回归法确定合理报价。还有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工作内容,不看施工技术方案的缺点。 3.工程项目施工实施阶段。在这一阶段,主要的工作是落实第二阶段已确定的造价控制目标与控制计划,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则与内容,特别是注意增减工程量的签证工作。在工程量签证前,应区分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项目是合同内,哪些项目是合同外;哪些工作内容已在投标单价中包含,哪些没有包含;如果要签应该签多少等等。 二、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2021年的小微企业政策扶持可以参照青海省出台的发展条例,其中规定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应按照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还应设立专项资金以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鼓励小微企业引进高新技术人才,并在住房、孩子上学、外地人口落户、看病就医等社会保障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和更多的便利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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