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可以取消吗 |
释义 | 可以在官网上取消的,你要先进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进去之后,点击我要登记,然后会出现一个,已登记用户登录,可以用手机号码登录,然后登录进去以后,下面有一个修改信息登记和撤销意愿登记,你如果想撤销,直接点击撤销就好了,会出现一个,自愿登记撤销成功。 器官捐赠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且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或者捐赠给医学院校用于医学教学。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或部分肝脏捐赠给亲属或配偶。 2009年4月20日,省红十字会和省卫生厅联合在广州召开广东省自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会。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徐火周、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出席会议,来自广州、深圳等十个市的卫生局、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及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方医院等14家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代表80多人参加会议。 深圳市红十字会和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截至2009年12月,我省共完成了50例器官捐献,成功拯救56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至少40位失明患者重见光明,多位烧伤患者康复。 会上,省红十字会和卫生厅决定成立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下设省器官捐献办公室、省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和省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对全省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统一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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