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积金缴存证明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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