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停止经营如何赔偿员工 |
释义 | 公司停止经营赔偿员工的方法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企业破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已经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或者已经明显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期限已经届满,但企业仍未清偿或者无力清偿债务; 3、企业的负债总额超过其全部财产的价值,或者企业已经停业、破产或者被撤销等情况; 4、企业经营活动已经停止或者失去了经营能力; 5、企业已经经过清产核算,发现无法偿还债务。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清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操作。同时,法人需要积极配合清算组织的工作,确保清算工作的正常进行,以便尽快解决企业破产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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