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朋友参与嫖娼被抓,现在是疑犯,可以请律师去见当事人吗? |
释义 |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行为将受到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情节较轻者可能只受到拘留或罚款其中一项处罚。嫖娼在我国是违法的,不仅违反法律,还易传播性病如梅毒、乙肝和艾滋病等。 法律分析 嫖娼被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不是情节较轻的,可是单处拘留,也可是拘留加罚款;如情节较轻的,只拘留不罚款,或者只罚款不拘留。 嫖娼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卖淫嫖娼更容易传染性病,梅毒,乙肝,艾滋病,等各种疾病。 拓展延伸 保护嫖娼案疑犯权益:请律师协助与被抓朋友见面 当朋友涉嫌参与嫖娼并被抓时,他成为了疑犯,享有法律上的权益和保护。为了确保他的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可以请律师协助与被抓朋友见面。律师的职责是为疑犯提供法律援助和建议,确保他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通过与律师见面,可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证据、指控和可能的辩护策略。律师将帮助疑犯了解自己的权利,并为其提供合法的法律建议。请律师协助与被抓朋友见面,是为了确保他在法律程序中得到公正对待,并为其提供最佳的辩护机会。 结语 请律师协助与被抓朋友见面,以确保他在法律程序中得到公正对待,并为其提供最佳的辩护机会。律师将为疑犯提供法律援助和建议,保障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嫖娼行为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且易导致传染疾病的风险。在此背景下,朋友涉嫌嫖娼被抓,应积极寻求律师的协助,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并为朋友提供合法的法律建议和辩护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六十二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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