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80岁的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吗 |
释义 | 80岁的老人如果神志清楚,没有什么智力异常,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神志不清,出现智力异常或出现老年痴呆等症状。属于非完全民事能力人或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那么,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哪些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以上就是关于上述问题的回答,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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