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的程序性从宽处罚逐渐引起重视,而检察阶段的程序性从宽是指附条件提前终止诉讼,即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适用不起诉制度。主要有三种模式,即酌定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和特殊情形不起诉。所以,要想在刑事犯罪中,得到不起诉的处理结果,就要符合不起诉的情形;因此,认罪认罚不起诉的概率还是较大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 根据前款规定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