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挂失后还可以用吗 |
释义 | 办理新户口本不影响旧户口本使用,补办户口本信息不变也不会作废,但损坏的户口本不能继续使用。挂失的户口本找到后可继续使用,但不建议使用,他人冒用需承担法律责任。找到旧户口本应妥善保管或交给派出所作废,避免麻烦。 法律分析 办了一个新的户口本,户口本上内容未作变更的,旧的仍能使用。如果是户口本补办,与原来的基本信息一致,也是不会作废的。因损坏而补领的户口本,不能继续使用: 1,被挂失的户口本,本人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又找到的前提下),但是不建议当事人使用,其他人不能冒用,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2,当事人找到旧的户口本的,应妥善保管,或者交给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由派出所在旧的户口本首页上盖上作废专用章,以免给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拓展延伸 户口本挂失后如何办理补发手续 户口本挂失后,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补发手续。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向工作人员说明您的情况,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然后,您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例如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挂失声明、户口迁移证明等。接下来,您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费用金额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完成上述步骤后,您需要等待一定的办理时间,一般来说,办理补发手续需要几个工作日。最后,您可以前往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领取新的户口本。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办理新的户口本并不会使旧的户口本作废,只有损坏而补领的户口本不能继续使用。如果户口本被挂失,本人在找到的情况下仍可继续使用,但不建议使用,冒用者将承担法律责任。找到旧的户口本的当事人应妥善保管或交给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派出所会盖上作废专用章,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补发户口本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关于领取户口迁移证缴纳工本费项,公安部于1975年9月15日“关于取消户口迁移证收工本费的通知”中已予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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