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产假结束后计算,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女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时间长短由各地视情况而定。也就是说从孩子出生的那天起算的,到孩子周岁为止。哺乳期是女职工哺育婴儿的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一年。北京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也就是说每天可以少上1小时班。 一、产假有几种类型 (一)必须享受的假 1、产前检查假 女员工在生产之前享有进行产假的假期,该假期应算在劳动时间中,而不能计为病假、缺勤等。 2、产前工间休息假 女员工妊娠满七个月即可享受每天一小时的工间休息假,同时不得安排夜班。 3、产假 最新产假规定,女员工可享受98天的产假,产前15天,产后83天。晚婚晚育、难产、多胞胎生育均可按照规定延长假期,用人单位不得干预。 4.授乳假 孩子一周岁之前,女员工还可享受每天两次,每次半小时的授乳假,该假可根据情况合并使用。 (二)可以请的假 1、保胎假 保胎假需要医生开具相关的证明,待遇方面则按病假。 2、产前假 女员工妊娠达到七个月以上,可根据所在地的具体规定,由本人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后可请两个月的产前假。 3、哺乳假 女员工分娩之后,根据自身情况及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可享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可请六个半月的哺乳假。 二、哺乳假规定放多长时间 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满周岁的这段期间。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女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时间长短由各地视情况而定。哺乳期是女职工哺育婴儿的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一年。 但有些地方有关于哺乳假的规定,比如广东省就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本人可申请,经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满周岁。 哺乳假期间,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发给工资。参见《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但执行这一条的话,必须确有实际困难还得要单位领导批准。单位领导若不批准也没办法。但至少是有地方法律依据,是可以向单位申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