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 有一方没有 结婚证 的,如果是 协议离婚 的,可以到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 ;如果是结婚证遗失,又是 诉讼离婚 的,需要先到婚姻登记机关 补办结婚证 或申请出具存在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然后到法院提起 诉讼 。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 离婚协议 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 结婚登记 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法律客观: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五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