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呢 |
释义 | 行政诉讼管辖是人民法院系统内同级人民法院或者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管辖的确定,既要考虑到便于人民法院审判,又要有利于人民法院排除各种·干扰,公正办案;既要考虑到便于行政机关应诉,又要充分保障原告行使诉讼权,便于原告起诉;既要考虑到各人民法院承担审理行政案件的合理性与可能性,又要兼顾各级人民法院分担的工作量的适当与均衡。 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管辖可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包括指定管辖、案件的移送和管辖权的转移。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民事诉讼法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管辖又称“民事审判管辖”。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于管辖权而产生,是对民事案件审判权的一种“恒定”,法院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无权审理。各国法律规定管辖不尽一致,一般按三种不同的标准划分:以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又可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又分为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2)以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为标淮,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以诉讼关系为标准,分为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管辖一经确定,法院取得对案件的审判权,当事人不能去其他法院起诉或应诉。 医疗诉讼管辖权 医疗诉讼管辖权:医疗诉讼的管辖由医院所在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