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检察院地域管辖权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一、民诉立案地域管辖的标准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是比较多的,有一般管辖规定、特别管辖规定、合同管辖规定、专属管辖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 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 教育 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 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 管辖权异议 什么时候提出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 (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 起诉状 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是比较多的,有一般管辖规定、特别管辖规定、合同管辖规定、专属管辖规定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0 6: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