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域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刑事案件地域管辖规定在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一、刑事诉讼法的管辖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的管辖问题的规定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体现在哪些方面? 法院的审判职能:(一)审判法律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市法院管辖和市法院认为依法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二)审判法律规定由市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三)审查处理不服市法院和下级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四)审判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五)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六)监督和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七)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八)依法决定国家赔偿。(九)管理、协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十)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十一)负责指导全市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市法院机构、人员编制工作;主管全市法院监察工作。(十二)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十三)承办其他应由市法院负责的工作。 三、异地犯罪在哪里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刑事案件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所以异地犯罪的就由异地人民法院管辖,当然,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如果有几个同级别的法院对案件都有管辖权的,这时就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犯罪地较多的,在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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