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虚假诉讼由公安什么部门受理 |
释义 | 虚假诉讼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客体、客观、主体和主观要件。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罚。司法工作人员构成犯罪则从重处罚。 法律分析 虚假诉讼罪由公安机关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进行立案和管辖。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虚假诉讼行为侵害的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只能是第三方。 2.客观要件 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 3.主体要件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个人。 4.主观要件 主观上只能是故意。 虚假诉讼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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