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扣留情况不同,所扣留的时间也会有所差异。有以下情况的,驾驶证会扣留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 1、酒后驾驶; 2、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 3、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4、驾驶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 驾照暂扣不会自动消除,必须处罚决定书写明多长时间就要多长时间,期限满后还必须还返交警开出的强制措施凭证或扣押物品清单,通过民警手工操作,打印出返还物品凭证签收完,然后在系统中才能解锁,进行驾照的恢复操作。 如果是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满12分,那么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需要在15日内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为期7天的科目一学习以及考试。通过考试的即可清除记分并返还驾驶证,此时锁定状态也就解除了。 一、以下情况会被扣留驾驶证: 1、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12分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4、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5、驾驶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6、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7、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8、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