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诉讼代表人委托书应该写清楚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一些身份方面的情况,比如说有性别、姓名和年龄、住址、电话等等,其次就是对委托事项和委托的权限作出明确的说明,比如说特别授权和一般授权。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一、诉讼授权委托书制作要点是什么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身份等自然情况;委托人是法人或是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受委托人应写明其姓名、年龄、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2、正文 主要写明委托事项与授权范围,这是授权委托书的主体部分。 (1)委托事项:写明委托人在何纠纷中委托代理律师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2)授权范围:写明委托人授予代理律师何种委托代理权限,允许律师代其进行哪些诉讼行为。委托人需要对代理律师进行特别委托授权时,应具体写明授予代理律师代为提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反诉或上诉的权利。 3、尾部 (1)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委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