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欠个人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一)注意催讨,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二)及时起诉,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借条起诉期限是多少年 借条起诉期限是3年。 起诉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具体而言,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偿还起开始计算。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起诉可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法定期限。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法律设定的起诉条件之一,解决的是行政起诉能否进入司法实体审查的问题。法院判决后若连续三次未还款,会依法查询名下的房产、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若逾期次数达到六次及以上,借款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车辆,银行将会经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并提醒按时还款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影响自己配偶及直系亲属的经济活动,若借款人协商无果,法院会采取的措施,同样借款人会被罚息、裁定罪,即个人无法再申请贷款。 二、欠条刚刚超过三年,还能正常起诉吗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申诉时效是三年。即使欠条已超过三年,但对方拒绝归还借款,在借条或欠条过了诉讼时效的情形下,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法院并不会以借条过了诉讼时效,而不予受理。 三、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欠条不同于借条。从文义上理解,所谓欠条本来就是债务人应给债权人的款项,只是债务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给付才出具的凭据。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因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出具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之日起三年内,债权人在没有出现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况下,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既可;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也互不相同。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但是欠条成因基于此前双方存在着其他的法律关系,因此,欠条实际上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欠条是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时候,由于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者拒不及时给付,债务人不得已而为之的。本应立即付款、及时结清却因无款可付而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出具欠条之日就是债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则诉讼时效应自写下欠条的次日起计算。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贷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同意并交付款项,借款人收到款项出具借条,此时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借条由此而产生。公民所书写的借条存在有两种情况:(1)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2)未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 借条和欠条都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凭证,借条是借钱而形成的债权凭证,欠条多为出售货物而形成的债权凭证,两者在作为债权凭证的效力上是没有区别,但在诉讼时效计算的起算点上却有不同之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所以,如何确定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对于诉讼时效的计算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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