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大代表和人大的职权分别是什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人大代表的权利:①审议权。人大代表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议案有提出意见,表达同意或否定的权利。②表决权。人大代表对交付表决的文件,有表达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权利。③质询权。对政府等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质询并要求答复。④提案权。达到一定法定比例的人大代表,可以联名向人大会议提出议案。2、人大的职权:①立法权。全人大是立法机关,有权制定基本法律,设区的市、省级人大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除法律的制定外,人大有权修改法律和废止法律。②决定权。主要体现两点:一为表决通过国家的大政方针;二为批准本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国务院报告的,尚未施行的)。③任免权。人大有权对部分国家机关领导人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等。④监督权。体现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以及审议通过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三条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 (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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