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久才能申请二次强制执行 |
释义 | 在发现在第一次申请强制执行未执行完毕或未执行到财产的情况下,按程序需要中止或终止执行,之后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时,可以申请第二次强制执行。 一、失信被执行人是否一辈子都是 失信被执行人不会一辈子都是,只要失信被执行人达到一定条件的时候,就可以从名单中删除。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二、当事人无法赔偿怎么办 1、如果债务人没钱赔偿或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 2、如果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终止执行。 3、只要不是终止执行的情形,申请人之后发现对方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通知法院执行。 4、如果对方有工资,也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对方的工资。 5、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包括: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三、被告人无力赔偿怎么处理 被告人无力赔偿的处理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没有财产可供强制执行的,将终止执行,但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偿。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被告人自己无力赔偿,但根据法律规定,可由其他人代为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