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崇左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如何规定 《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52号) 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 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二、崇左设立技工学校审批的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崇左设立技工学校审批的受理条件 1.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设立的技工学校拟任领导应熟悉所申报技工学校业务,同时具备技工学校的管理能力; 4.按自治区的相关规定配备有满足教学需求的教职工; 5.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必须使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6.具有与所申请办学规模和工种(专业)设置相适应、符合国家设置标准要求的教学、实习实验场地和设备设施; 7.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图书资料; 8.有完整的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