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登记其软件的。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登记的。 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登记的。 4、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6、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而复制或者部分复制其软件的。 7、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8、故意避开或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9、故意删除或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一、怎样保护软件著作权 由于软件具有技术含量高的特点,使得对软件法律保护成为一种综合性的保护,对于我国企业来说,切忌对仅依靠某项法律或法规解决软件的所有知识产权问题抱有幻想。在保护企业软件著作权方面有一下几种途径: 1、先应当明确软件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是归企业还是制作、设计、开发人员所有; 2、专利的保护问题。企业的软件科技或者产品构成专利法律要件的,应当尽早办理申请专利权登记事宜,千万不要因企业自身的延误,造成企业软件成果新颖性的丧失,而失去申请专利的时机; 3、件技术秘密的认定、保密措施问题。企业对自己的软件产品或成果中的技术秘密,就当主动采取保密措施,否则无法认定为技术秘密,一旦发生企业“技术秘密”被泄露的情况,很难依法追究泄密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4、重要的一点是企业的软件产品进入市场之前就进行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要防范被人抢先登记,给自己权益保护带来麻烦。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灵活运用三种交存鉴别材料的手段;二是将企业的自有信息(仅自己掌握的信息)“加入到鉴别材料中;三是在软件鉴别材料中加入版权标识; 5、件产品进入市场之前的商标权和商业信息的保护问题。企业的软件产品已经冠以商品专用标识或者服务标识,要尽快完成商标或者服务标识的登记注册,保护软件产品的商标专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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