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必要共同诉讼? |
释义 | 法律分析: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和判决的共同诉讼。其特征有三: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或多数当事人。2、多数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3、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多数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并在裁判中合一确定诉讼标的,对多数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作出内容相同的裁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三条 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第五十五条 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共同诉讼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