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该第三人则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